为坚持政治建会,加强党组织建设,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《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(试行)》,特制定本制度。
第一条 支部党员大会
(一)支部党员大会是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,凡支部内重要问题,应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。
(二)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,由支委会召集,支部书记主持(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)。遇有特殊情况,经支部委员会决定可随时召开。
(三)全体党员参加会议,根据内容需要,也可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参加。
(四)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:
1.传达、学习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;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、中央重大会议精神;研究贯彻落实上级主管单位的重要会议精神和决议等。
2.定期听取、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;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;分析党员、群众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;审议通过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。
3.讨论发展新党员和接受预备党员转正,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。
4.选举支部委员会成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。
5.讨论和决定支部其他重大问题。
第二条 支部委员会
(一)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,由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(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)。根据工作需要也可随时召开,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会扩大会议,有关党员干部参加。
(二)会议主要内容:
1.研究贯彻执行中央精神及上级党组织重要安排,检查支部党员大会决议落实情况。
2.研究讨论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。
3.研究讨论党员教育、党员管理措施,评定优秀党员及党员奖惩等问题。
4.研究讨论工会、青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。
5.召开支委民主生活会,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。
6.讨论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及党员发展对象。
7.讨论支部工作重要事项和工作措施,以及需要支委会讨论的其它问题。
第三条党小组会议
(一)党小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,由党小组长召集并主持。如支部有特殊任务,次数可增加。
(二)党小组会议的内容一般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的近期工作,结合本小组的实际情况确定。
党小组会议的主要内容:
1.学习党的理论知识,学习党和国家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、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,学习科学文化知识,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精神和决议。
2.召开党小组组织生活会,党员向党小组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,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。
3.配合党支部做好具体的党务工作。如改选党小组长,酝酿支委候选人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候选人,研究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、教育和考察,讨论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的转正,评选优秀党员和评议党员,讨论对违纪党员的处分等。
第四条 党课
(一)党课应当针对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状况,可邀请有关专家、学者、先进模范授课,回应普遍关心的问题,注重身边人讲身边事,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。采取集中授课、收看电教片、外出参观学习等多种形式,对全体党员进行经常性党性党风教育、政策形势教育等。每次党员到课率原则上达90%以上。党课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参加。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。
(二)党课内容:
1.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;
2.学习党建相关理论和知识;
3.学习党内规章制度;
4.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;
5.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党风廉政教育。
第五条 支部党员大会、党支部委员会、党小组会和党课的会议记录要完整、清楚,专本专用。记录内容包括:时间、地点、参加人员、缺席人员及原因、会议内容、形成的决议和决定。
第六条 本制度自理事会审核通过之日起执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