欧美同学基金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

2021-02-05

为规范欧美同学基金会(以下简称“欧基会”)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,鼓励业务骨干和优秀青年加入党员队伍中来,保证发展党员质量,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,根据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和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》,制定本细则。

第一条  欧基会党支部应当把吸收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、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,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分子入党,作为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。

第二条 发展党员工作应当贯彻党的基本理论、基本路线、基本纲领、基本经验、基本要求;按照控制总量、优化结构、提高质量、发挥作用的总要求;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,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;坚持慎重发展、均衡发展,有领导、有计划地进行;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,成熟一个,发展一个。

第三条 定期发展入党积极分子,并按照党章及上级党委规定进行培养考虑,从个人向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开始,欧基会党支部将在当月的支部会议上研究确认培养联系人,对其进行培养、教育。通过一段时间的考察(一般为三个月左右),党支部委员在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,对照入党积极分子条件集体研究确认其是否为入党积极分子。

第四条 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分析,并推荐其参加上级机关党委培训学习班进行学习,两年培养考察期满后,支部根据工作及平时表现情况并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后,列为发展对象。

第五条 欧基会计划每年发展入党积极分子1-2名,列入发展对象的同志需积极参加党组织举办的活动及各项培训。

第六条 欧基会党支部应及时对入党申请人进行政审,并形成书面政审材料。

第七条 每名入党积极分子,欧基会党支部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为介绍人,支委会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,严格审查的基本上,提交支部大会讨论、表决,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。

第八条 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时,主动向所在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,支部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讨论。经过考察,具备党员条件的,按期转正;不完全具备条件需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,延长预备期。延长时间不超过一年;一年后仍不具备党员条件的,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。

第九条 本制度自理事会审核通过之日起执行。

捐赠人

爱心人士

幼儿白血病

幼儿白血病

幼儿白血病

RMB10000.00

RMB10000.00

RMB10000.00

爱心人士

爱心人士

捐赠金额

捐赠项目

JOIN US

MEDIA

基金会官方微信

基金会官方头条号

京ICP备2020047100号-1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33831号